母公司委托子公司开发使用软件,账务怎么处理
母公司将对子公司追加投资,财务上如何处理:
1、母公司账务处理 借:长期股权投资 贷:银行存款(或库存商品等科目)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涉及增值税的使用本科目)
2、子公司账务处理: 借:银行存款(或库存商品等科目)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涉及增值税的使用本科目) 贷:实收资本
双软企业自行研发的软件产品,研发成功后,如何帐务处理
您好,zhz,首先回答您的第一个问题.关于软件企业开发出来的产品对外销售.我个人建议您最好做为库存商品来做账为宜.原因是研发出来的软件产品就类似于工业企业生产的产品一样.尽管它没有实务形态.但是这是软件企业的生产特点所决定的.如果您入到了无形资产中那么再将其出售的话,会计制度规定企业出售无形资产所获得的收益应计入到"营业外收入"中.那么这与软件企业自产产品的再销售这是大相径庭的.所以我建设议您最好入到"库存商品"中然后出售时所获收益可做为"主营业务收入"来入账.
1.如果贵公司受托开发的软件产品最终的著作权或者所有权还是归贵公司所有,那么如果是这种情况的话,就要按销售产品来缴增值税,并开具销售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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