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最新消息!宜通世纪(300310)股票索赔案投资者一审胜诉
更多索赔信息详见此处合集
行政处罚
已有判决的可索赔股票
中登律师判决书--股票索赔案件
精选股票索赔名单—索赔诉讼中
宜通世纪(300310)索赔诉讼中
内容提要
♦于2018年4月3日至2022年11月4日(含当日)期间买入,并于2022年11月5日及之后卖出或持有宜通世纪(300310)股票而亏损的投资者,均可提出索赔。
♦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投资者买卖上市公司的股票时,如因上市公司做出的虚假陈述行为遭受投资损失,则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可向上市公司主张民事侵权赔偿。
案件进展
宜通世纪(300310)于2023年6月26日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经查明,宜通世纪存在以下违法事实:宜通世纪启动重大资产重组收购深圳倍泰健康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并纳入合并会计报表编制范围;2017年倍泰健康以在ERP系统中虚构订单、在外部与客户策划签订虚假合同或未履行合同等方式进行财务舞弊行为,虚增成本、虚增利润 ,导致宜通世纪公开披露的2017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宜通世纪及相关责任人员因此被处罚。
2023年8月11日,宜通世纪(300310)在其发布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中披露:2023年7月31日,公司收到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起诉书》等有关材料,涉及27名自然人投资者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为由对公司提起民事诉讼,诉讼金额合计约180.66万元。目前该诉讼尚未开庭审理,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后续最终影响将以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情况而定。
根据公开信息,宜通世纪(300310)股票索赔案部分投资者收到法院一审判决,宜通世纪需赔偿投资者损失。中登律师代理的部分投资者诉宜通世纪(300310)索赔案已于近日收到了法院送达的损失测算意见书,后续等待法院审判。
索赔区间
根据相关司法解释,于2018年4月3日至2022年11月4日(含当日)期间买入,并于2022年11月5日及之后卖出或持有宜通世纪(300310)股票而亏损的投资者,均可提出索赔。
符合上述索赔条件的投资者均可参与诉讼挽回损失。
北京中登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号:31110000MD023535XE)提醒符合条件的投资者积极主动参与索赔,以诉讼的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投资者最终获赔金额将以法院认定为准,广大投资者在获得赔偿前无需支付任何律师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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